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转会费1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转会费1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谢谢邀请,先说结论:池忠国的身价一定有猫腻,但是这事的处理难度很大。
首先看池忠国的真实身价
一个上赛季的中超抢断王,28岁的年纪,现国脚,又是本土球员,2000万人民币,可能吗?不要拿国际转会市场的价格来比,在中国足坛,这样的球员就是稀缺品,市场需求决定价格,高溢价不能说是合理,但至少是现实情况。一亿元转会费的传闻,未必准确,但2000万肯定是远远高出的。
接着看他去国安的交易
国安报备给足协,并且得到足协认可的转会费,是低于2000万元“调节线”的,不需要缴纳引援调节费。当时国安的巴坎布和韦世豪的自由转会,正让足协焦头烂额,池忠国这种就没多计较。但申鑫要求仲裁,让足协无法再打马虎眼。
再看这次仲裁的情况
有人说,应该谁主张谁举证啊!申鑫你说池忠国身价造假,拿出证据来!但是这样说的人搞错了两点。
第一,这是仲裁程序,不是一般的法律诉讼程序,所以不适用谁主张谁举证;
第二,一份合同,在对合同双方都有利的情况下,大家都守口如瓶,向申鑫这样的第三方,想要获得国安和富德合同的细节,几乎是不可能的。足协完全可以动用自己的合法权利(来自法律对行业协会自治权的合法授权!),要求国安和富德“举证责任倒置”,由这两家去拿出证据证明,池忠国的转会费确实低于2000万。
最后说说我对仲裁结果的预测
申鑫是在5月10日第一次仲裁未果后,提出第二次仲裁(明天24号举行),第一次仲裁未果,说明他们证据不足。现在媒体爆料的时间,也可以推断,是申鑫在制造舆论寻求外界帮助。昨天看到申鑫说取得了新的重要证据,如果不是虚张声势的话,应该是相关人员承认池忠国真实身价的录音,但它的效力如何,是要打问号的。
足协处理这件事,还是有难度的。足协自己取证也不容易,毕竟不是执法机关。而且这笔交易此前是被足协认可的,推翻无异于打自己的脸,这和巴坎布的情况又有不同。而且,如果真的查出转会费造假,国安要被罚掉6分之多,反弹一定很大。
目前最大的可能是,先把责任容易厘清的给厘清:延边富德拖欠申鑫的转会分成,是肯定要补的,至于补多少,估计双方会协商,比600万多,但一定会比池忠国真实身价对应的分成要少。
最后想说……
国安在去年冬窗转会当中的一系列骚操作(巴坎布、韦世豪、池忠国),可以载入史册。它全方位地挑战了足协的政策和规则(而且连耐克的中超赞助合同也是国安开怼的,不过这事情上是国安占理,我另有分析),这个梁子,算是结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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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池忠国的转会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到底是多少不是靠猜测和道听途说来认定的,2000万也好,一个亿也好是要凭证据的。在这里我想说说对申鑫的看法,池忠国是延边培养的,申鑫0转会费买到,一年后1000万又卖给了延边,等于白使用一年又赚了延边1000万。现在延边出售自己的球员,申鑫也要从中分一杯羹,并且还理直气壮。延边当初回购自己的球员时为什么要答应给申鑫30%的提成呢?我估计是不答应买不回来,延边肯定不会愿意加上这样的条件,但是没有办法。所以我觉得申鑫太不地道了。
随着池忠国转会费问题闹的沸沸扬扬,上海申鑫与延边富德和北京国安关于池忠国转会费问题的仲裁案陷入僵局,上海五星体育近日电话采访上海申鑫俱乐部总经理秦蘋时秦蘋声称在“关于这个问题,足协杯(申鑫)对国安的时候,我们见到了池忠国,也向他了解了一些情况,池忠国明确地告诉我,转会费是1亿。”
事关池忠国转会费问题让三家俱乐部对簿公堂,上海申鑫在让池忠国回归延边富德时候签订了协议,保佑有对池忠国转会的优先签约权,且若池忠国转会其他俱乐部上海申鑫拥有30%转会费,但是在2017年年底再在池忠国转会北京国安时并未通知上海申鑫,且池忠国转会北京国安上海申鑫并未收到30%转会费,成为本次事件的导火索!
若是按照契约精神,即使池忠国转会北京国安,上海申鑫理应按照合同获得其中30%转会费,根据秦蘋采访所说,上海申鑫和池忠国,和延边的转会协议不只是申鑫有存档,在足协也有备案,但是按照目前情况下池忠国的转会并未缴纳调节费,按照中国足协关于内援转会的规定,池忠国顶多以2000万人民币转会,这样的价格白菜价都不如,且申鑫也未获得30%即600万人民币的收益!
目前北京国安并未对此作出回应,足协的仲裁也迟迟无法获得各方认可,最终结果如何考验足协的调停能力,最终结果如何,作为局外人只能静观其变,拭目以待!
一帮法盲,还跟着瞎BB,太逗了。
知道国安为啥不出来说话吗?因为这里根本就没国安什么事儿!
只要书面上的东西做稳了~合同、付款渠道、付款金额,跟在足协备案的一致,就没国安啥事儿了。至于超出2000万的部分……你以为中赫集团和富德集团养着一群会计师和律师,是吃干饭的吗?这可是几千万甚至上亿的交易啊!(两个商业组织随便整点什么合作,过个大几千万的款应该不是什么难题吧?)
至于说,申鑫可以启动优先回购条款,简直太扯淡了。转会已经完成,怎么回购?从国安直接要人?法理上说不通的!所以申鑫方面非要较真儿的话,也只能告延边合同违约,跟国安根本就没关系!
再说那什么董事长,非说池忠国亲口承认了。有录音吗?有的话,那叫非法取证,不予采信。没录音的话,留神国安转过头来让池忠国告你诽谤。真是没见过智商这么低的董事长……也是没谁了!
池忠国转会国安的真实转会费究竟是多少,没有任何人知道。所谓的市场“传闻上亿”不足以让足协认定国安违规,申鑫俱乐部的遭遇值得同情,但是同情不代表就可以打赢这场官司。
申鑫证据不充分
申请仲裁,是必须有充分的证据的,如果申鑫有拿得出手的证据,应该在第一次仲裁时就会拿出来,而不会等待第二次仲裁。
录音证据不一定会被采纳
上海方面称,“足协杯期间申鑫找了池忠国本人,池忠国承认转会费跟市场传闻差不多。”也许申鑫有备而来,当时就对池忠国的对话进行了录音。
但是实际上,录音证据远远不如书证、物证那么有效,由于录音属于视听资料,可以通过技术合成达到一定目的(参考电视剧《潜伏》余则成的手段)。所以,即便申鑫提供了录音作为证据,还必须证明这个录音没有通过技术手段删减合成。
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曾经规定: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以违法证据排除规则排除使用。
现在虽然对于录音证据的使用比原来宽松,认定“与当事人当面对话或者电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提供录音证据的同时,还需要提供其他书证物证来辅助证明。如果申鑫并没有其他证据,一旦池忠国对录音证据提出质疑,那么这个证据就很难被采纳了。
以池忠国的能力,2000万以下身价的转会费的话,且不说申鑫要回购,恐怕也会被抢破头,这件事上肯定会有猫腻,但问题是申鑫如何能提供证据揭穿这个猫腻?就好比我们明知道魔术是假的,但是也未必能揭穿。
恐怕这件事申鑫想的太简单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转会费1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转会费1亿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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